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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和居住权有什么区别

   2026-03-03 迪曼森admin99
核心提示:近期网上关于“使用权和居住权有什么区别”这个话题很是火热,主编也是针对使用权和居住权有什么区别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

近期网上关于“使用权和居住权有什么区别”这个话题很是火热,主编也是针对使用权和居住权有什么区别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居住权与使用权的区别是:居住权是特定住所居民在居住方面所享有的权利,使用权是个人或实体在特定财产或物品上使用的权利。居住权通常与住房和居住环境相关,使用权可以涉及各种不同类型的财产和物品。

居住权与使用权:

(一)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法律上的居住权,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不包括住旅馆等,房屋租赁或者住旅馆不需要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二)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

居住权消灭的情况有两个,一是居住在那里的那个人的居住权的期限到期不能住了;二是居住在那里的那个人死亡了,不管是自然死亡还是法院宣告死亡都会消灭。

一、居住权与使用权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使用权;

2。取得方式不同,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房屋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

二、居住权是否属于物权

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民法典中职工用房能否转让居住权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除外有约定外,员工不能转让居住权。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使用权是指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

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

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

通常可见的使用权包括房屋使用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

进行事实上的利用。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

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

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房屋居住权和使用权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使用权;

2、取得方式不同,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房屋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

综上所述,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有关“使用权和居住权有什么区别”的话题介绍,今天主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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